回转阳台

杂物间而已


米那修 @ 2007-03-13 16:14

母亲节特别篇

 

神乐,宇宙濒临灭绝的战斗种族“夜兔”族人,外表看起来很可爱,其实很凶暴,有个和宇宙相连的永远填不饱的超大胃袋,被新八称为“纯洁的瞳孔下隐藏着肮脏的灵魂”……

喂,大妈,这不会是传说中的登场介绍吧阿鲁。
 
小姑娘你真有眼力,这可是银魂单行本里已经重复了12遍的卷头介绍哦,已经通过严格检查,就算原作者再RP也保证不会让读者想歪,非常具有普及意义……

 

我管你去死阿鲁!!!我的华丽丽的登场秀呢阿鲁?!!!不要以为是母亲节特别篇就可以随便糊弄过去!!!本女王好歹也算是女主角(虽然暂时没样貌没身材),弄不来CLMAP的行头也要撒点羽毛弄点玻璃渣子然后打个高光来个网点效果啊!!!所以说我最讨厌你们这些写同人文的了,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阿鲁!!!

 

……神乐,你的服装也同样很没有技术含量啊(你以为现在还是乱马1/2的时代,高桥都不画中国装改画皮草了)

……
……
……

1.
“阿银,有人说我衣服老土俗气兼严重COS女乱马阿鲁。”(我没这么说 —_—)

 

江户商店街,忽然停住的中华妹妹扯住银发男子的半边和服,很诡异地说道。

 

“你哪只耳朵听到了,大白天拜托不要说这种让人脊背发冷的话,快点给我走。”银时一边费力地拉起快被扯掉的袖子,一边加快脚步拖着神乐往商店街尽头走去,出来买趟菜,竟然非要经过这条街,城建会收了商业局好处了吧,都给老子去切腹!商店街也就罢了,好死不死又赶上母亲节大促销,这物欲横流的世界啊,在老子走到下个转角前,千万不要激起身旁这丫头半点购物欲才好,说起来乱马是谁,斑马的亲戚?

 

“她说偶服装品位和吃品一样低下真不知道是哪个没文化的妈妈教出来的,你听,她骂你没文化呢阿鲁。”(我发誓偶没说,T-T)

 

“胡说!我不就是不知道乱马是谁吗,对于热血青年,啊不,少年,知道藏马龙马是谁就够了。”啊对,这漫画里不是还有匹叫坂本的马么,补上补上……啊勒,这话怎么越掰越不对劲……回过头来,正对上神乐那双写满“只看JUMP的文盲啊,真可怜!”的亮晶晶眸子,靠,这丫头连鄙视都用那么亮晶晶的眼神么,啊不对,刚才我想吐什么槽来着……?

 

急刹车,那丫头的头磅的一声撞到老子后背上,一拍大腿,想起来了,转身:

 

“谁是你妈妈啊!如果真有那么伟大的女性,能把你这抱着星际火箭来地球的偷渡女猩猩养这么大,我倒想见识见识!”呼——吐完槽的感觉,爽!

 

“呜……你个混蛋,如果我的头肿过二厘米,我就把你这一身骨头卸了炖汤喝。”揉着撞疼的额头,嘴里嘟哝着抬起头的神乐,倔强的眸子里忽然挂上了一抹骄傲的亮色,“哼,我妈咪可是美女哦,怎么可能说见就见,何况是跟你这么危险的大龄青年。”

 

“你骗鬼啊,你那个地中海阿爹的老婆,能美到哪去?还有,老子至今没女人(M女不算,猩猩养女不算)上门还不是因为被人误会有了你这个拖油瓶!”
 
“呵呵,没女人(要房租的中年猫女不算)的生活,真是可怜啊,二十几了(加重音)还没女人(催帐的不良老太婆不算),就更(加长音)可怜啊——”

 

喂喂,小妞,你摇头晃脑的什么意思,老子刚才的话可是字字血泪啊,听不懂也就算了,还敢给我这么嚣张,还有,不要以为加了括号老子就看不到,那两只本来就不能称做女人!

 

“新八至少还有个偶像,虽然那也是几乎不可能啊,但比起寂寞到要让同人女配对的男人来说,成功率还是高出几成的。”

 

够了啊,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啊……好,好想打啊,好想往那一点五厘米的包上打下去啊!!!

 

“唉,看在你好歹也算是主角的份上,虽然不能让你看我的美女妈咪的本尊,不过,要看缩小克隆版的话,还是没什么问题。”

 

“缩小克隆版?谁啊?你这丫头闹够了吧,要想想在家等咱们买菜回去的同伴啊,再不回去新八估计会被定春当狗食啃了,喂!你听到没有?!神乐!!!”银时不耐烦地扭过头——

 

“当当当当,缩隆版登场。”

 

轻灵的红色身影一刹那划过视野,截断银时往前迈开的步伐,象奇迹般,忽然空降,于是之前那近在眼前的商店街尽头,被眼底残留的红晕瞬间取代。

 

什么缩隆版,不就是原地前空翻么,你白痴啊!

 

银时很想象这样吐槽,更想把白痴两字大写后贴到那丫头脸上再赏她两耳光然后拖回家。

 

然而,他什么也没做,就连呼吸似乎也省略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红衣女孩,逊到极点地面瘫。

 

那个熟悉到恨不得把她塞到邮包寄去火星,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矮)的女孩,梳着据说很让大叔萌的包包头,挺着并不丰满的小胸脯,张开双手做着很老套的POSE,在忽然明媚起来的阳光里,笑得一脸灿烂。

 

今天不是感恩节吧,圣母玛利亚妈妈?

 

为什么平时吵得要命的人群,象着魔似地全安静下来,难道是平时耳屎掏多了,瞬间性耳聋?


就连平日里热得让人恨不得变成冰棍缩到冰箱里的太阳,照在这丫头脸上,也象是在给苹果打蜡,给面包撒糖,看起来越发娇嫩欲滴。

 

如果是这丫头的妈妈,或许……真的是美女也说不定。
不过,一定不会象缩隆版这样,随便让我捏吧。

2.
“呜……好痛啊你这罗莉控,脸都让你捏扭曲了。”

 

“忍忍嘛,还差一点就可以捏成冲田了。”

 

“大丝野吾咬(打死也不要)!!!”神乐那圆圆的眼睛噙满泪水,白皙的脸蛋气鼓鼓的,却任凭银时在两手间揉来揉去。

 

“不要这种话,一开始就要说啊,现在反悔已经来不及罗。”无视神乐无声的反抗,银时大手一合,啪——手感真好啊,粉扑扑,软呼呼,好象高级棉花糖。

 

“……如果你不能遵守承诺把我捏得比阿妙姐还漂亮,你就死定了!!!”

 

“好了啦,马上就是阿妙了……啊,不好,手滑了——当当当当,迷你近藤诞生!”

 

“你个混蛋!!!你要手滑到什么地步才能从阿妙变成猩猩啊啊啊,我废了你!!!”

 


“我说,你们俩已经忘了这是大街上了吗?”凉凉的声音一前一后地飘过来。

 

“你谁啊,路人甲乙少废话!!!”互捏脸蛋的两只笨蛋异口同声地转过头。

 

“挡道了,躲开。”——虽然从声音上很容易辨认出是土方,银时还是被眼前忽然出现的捧着一大堆玩具以至于看不到脸的不明生物吓了一跳。

 

“哟,多串君啊,天气这么差你也出来散步吗,你手上捧着的那堆东西后面是什么玩意儿?蛋黄球?还插着烟呢,好新鲜哦——”

 

“……总悟,今天特许你大开杀戒,火箭炮带了没?”

 

一转头,肩扛火箭炮的冲田整装待发,英姿飒飒。

 

“放心,我一直把它放在上衣口袋里,拿出来很方便的。”

 

你的上衣是次元袋吗,土方嘴上的烟无声地掉了。

 

“说吧,土方先生,是要用IMPLUSE模式还是DESTINY模式。”

 

“哪个都不要!!!算,刚才的话我收回。”这家伙刚逛完高达模型,估计一时半会还抽离不了,啊啊……一想起刚才在模型店沦为提款机加提包机的自己,土方对着“真选组鬼副长”几个大字切腹谢罪的心都有了,好不容易出了模型店,那因为怕遇到熟人而高度紧张的太阳穴才稍微松了点,他妈的现在又被眼前这个银头发混蛋给揪起来了!还连着右眼皮一块儿跳!!碰嚓嚓碰嚓嚓……喂,这不是《遇见你就XXOO》的节奏么,谁他妈弄的背景音啊!!这又不是心跳回忆?!!

 

“呃?真的不要?飞鸟真会哭的,妈妈可不是为了世界和平才把他生下来的哦。”炮口左移九十度,冲田对着土方闪着两万伏特的星星眼,天真无邪地笑:“我会替土方先生照顾好银行存折的,你就安心地去吧,密码刚才在店里已经知道了。”

 

……难怪刷卡时你忽然说肚子痛要人背……

 

轰——————————硝烟檫着土方的鬓角呼啸而去,在身后一米处堕开明艳的火花。

 

“……总悟,我打火机被你拿了吧,还我。”如果处变不惊也是一种罪,老子现在一定已经可以被判一百次死刑了,现场难道就没个好女人旁观吗,可惜了老子这么冷静的帅法。

 

接过打火机的土方腾出一只手点烟,却不知道为什么,怎么都打不起火。

 

“你手在抖呢,土方先生。”

 

“罗嗦!!!是这打火机太钝啦!!!跟你说过好几次我只用ZIPOO的打火机……啊不,跟你说过好几次不要忽然在大街上发飙!定时炸弹都还有几十秒的缓冲呢,你这家伙沸点低得连打个喷嚏都能让你爆种!你嫌我命太长也要等我买完保险再爆,还是你以为二十几的健康青年就不会突发心脏病?!上次身体检查老子的血压和胆固醇指数被你吓高了多少你知不知道?!!”一起上升的还有肺活量吧,几年前老子根本不可能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呼——累死我了。

 

“胆固醇可不归我管啊,你这蛋黄酱中毒者。”冲田当着目瞪口呆的一干人等把直径一米的火箭炮完整无缺地放进上衣口袋里,踮着脚跳着钢琴步,象朵花儿似地飘到土方跟前,抬头拉了拉那泛着火药味的黑色头发,“呀,果然长了啊,感谢我吧,帮你把多余的头发处理掉了。”

 

“是哦,再怎么修理都比不上火烧快啊,这辈子的头发就拜托你照顾了了断这家伙的人我给他一百盒蛋黄酱且绝对不追究刑事责任,谁来动手?”

 

“是幻听吗,刚才好象有人用接尾游戏煽动无知群众嘞勒死这个白痴的我给他一千现金,放心吧这家伙的老婆本都在我手里,保证一手宰人一手交钱。”

 

“怎么是煽动,空知说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滴滴威毒死你这变种细菌,老婆本还来!”

 

“是‘雪’亮啊,笨蛋,你公务员考试一定是作弊通过的吧把手拿开,不然我就揭发你是走近藤局长‘后门’进真选组的事实”

……

……

 

“阿银,走‘后门’是什么意思啊阿银,这两个人已经无视我俩吵了半个小时了耶,我好困啊~~~~。”趴在银时的肩膀上的神乐半眯着眼睛,看着几米开外的那两个吵架的白痴直犯困。

 

“大概已经陷入异空间,回不来了。嘘——安静点,这么难得的八卦很难听到的,小孩子不懂不要乱插嘴最近有人传近土有染,原来是真的啊。”

 

“真你个头!!!”土方气急败坏地扭过头来,“谁敢再败坏真选组的声誉,我一刀切了他!!!”

 

“拿局长的生日当银行密码的人,有什么资格辟谣啊。”背后传来冲田冷冷的声音,“你才是最该为真选组声誉切腹的人吧,土方先生”

 

“哦~~~~~~”土方叼着烟,自上而下地打量着冲田漆黑的眸子,一丝笑意溶进袅袅轻烟,自嘴角悄然漫溢。

 

“那你刚才还留手,干嘛不一炮轰死我算了。”

 

[你的眼睛即使藏得下整个宇宙,多少也给我透露点高兴的讯息吧。没有谁会笨到,连自己的生日都不认识吧。]

 

“哼~~~~~~~~~”上前一把拽下土方的领子,冲田死死瞪住土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下次再让我看见你用除我之外的人的生日当密码,我一定把那个人和你一起砍了!!!”

 

身体被忽然制住的土方似乎没反应过来,盯着冲田的脸呆了好一会儿后,哑然失笑。

 

[装得下整个宇宙的眼睛,还是容不得其他人的名字吗。]

 

起身摆弄好领巾,一只手覆盖到旁边那软软的亚麻色头发上,深吸一口气,象宣誓似地说:

 

“话说在前头,就算是真的也不能对近藤老大下手,知道了吗?”

 

喂喂,你说的话和动作表情完全不配啊。

 

冲田的眼睛先是一楞,然后,瞳孔史无前例地放大——————————————

 

“你果然和局长有一腿!!!!!!!!!!!!!!!!”

 

 

五月,阳光,喧闹的街
炮火,硝烟,恋爱的人


霹雳啪啦
淅沥哗啦
咚咚咚咚

 

世界安静了。

 

“你听,这八卦的世界多美好啊。”银时感慨地望向远处,在那里,人命与炮弹齐飞,鲜血共夕阳一色,不知疲倦地,玩着你跑我追,你躲我打的游戏。

 

或许恋爱拼的不是心神,而是体力?

 

呼——呼——均匀的呼吸从肩膀上传来。

 

“喂,丫头,睡了吗”

 

滴滴答答————

 

“……”

 

算了,被口水弄湿的衣服,新八也洗了不是一件两件了。

 

低头笑了笑,银时把熟睡的神乐往上颠了颠,迈着步子,转过拐角,向万事屋的方向走去。

 

我说丫头啊,下次找个更宽的背睡吧。

 

[这肩膀,也不知道还能担负你多久。]

 

[总有一天,你也会追着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小子消失掉吧。]

 

[记得跟他要比醋海带更贵的聘礼哦,还有,不要把定春当嫁妆带过去,会死人的。]

 

[学什么都不要学你老爸老妈奉子成婚啊,红豆饭很贵的,而且我只会吃,不会做]

 

[等你哪一天被那小子欺负了千万不要回万事屋找我,那时我一定不在]

 

[去哪了?当然去你再也找不到的地方啦,哈哈。]


“……”

 


恋爱啊,让它怎么难看怎么去死。

 

祝我母亲节快乐吧,神乐。

 

END

 

 
 



 
米那修 @ 2007-03-13 16:05

晋王靳霖刚踏进养心殿的门口,就听见一阵笑语夹着脚步声传来。

“十四弟,最近家中可好,你家泉儿没惹什么事吧。”

皇帝有个习惯,和人打招呼的第一句话,必是问及那人最头疼的事,比如洛丞相的掉发症,曹将军那善妒的夫人,还有十四王爷家那顽劣过头的三儿子。

靳霖带着满肚子狐疑进宫,听到这劈头盖脸的一句,虽然早就清楚皇兄的问候习惯,脸还是不免一沉,去却没有多想,便弯下身对声音来处跪安道:

“不肖子蒙皇兄如此惦记,实在愧不敢当。这孽畜最近在家倒安分,不知皇兄忽然提起,所为何事。”

最后这句明显是为自己下台用的,没想到皇帝真的接口到。

“厄?十四弟不知道吗,你家泉儿最近可是全昭邑最有名的人呢,儿子风头正劲,做父亲的没理由不清楚他的事情吧。”

晋王听这话,心倏地一下凉了,心想完了,自己外出狩猎这一个月,泉儿大概又耐不住寂寞惹出什么乱子了,虽然三儿子的惹事生非自己早已司空见惯,不过能让皇帝当通传,还真是头一遭,难道那畜生真的已经到了祸国秧民的地步了?

皇帝看晋王脸上一阵白一阵红,心里又是好笑又是可怜,真不知接下去的话还当讲不当讲。于是上前扶起晋王,让太监搬来座位后,才拍拍晋王的肩膀说

“十四弟不用担心,你家泉儿虽然……虽然稍微顽皮了点,不过遇到的也不全是坏事嘛,正如眼前,就有一桩好事等着他呢。”

晋王听见这么说,心里才慢慢塌实下来,虽然依然很疑惑,但见皇帝面上笑意浓浓,也就信了刚才的话,随即便问道

“皇兄嘴里的好事,到底是哪一桩呢?”

“这个嘛……我们俩慢慢聊。”皇帝笑着打哈哈,旁边的太监不迭地送上茶水点心,晋王刚才一急嗓子有点疼,便端起茶就喝,皇帝在一旁忽然开口

“恩,是关于你家泉儿的婚事。”

晋王刚含到嘴里的一口茶还没来得及往里咽,扑哧一声全喷了出来,再加上皇帝刚才说话的语气暧昧非常,他越听越觉得那“好事”二字诡异得很,不由得急火攻心,嘴里的话便如刚才的茶一样,一簇簇往外喷

“婚事?!泉儿才十六岁啊,还是个什么都不懂,有时连仆人男女都搞不清楚的家伙,啊不,他自己也常被人家搞错。而且性格古怪得很,就拿上个月来说,从春日祭祀回来后就不知道发什么疯,把府里姓钱的仆人,连同名字里带钱音的人都给辞掉了,连从小把他带大的总管林谦都不放过,虽然最后林总管好歹被我保全了,但我回来得晚,家里的仆人已经被他轰走了一大半。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孩子到底和钱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做到如此绝的地步,你看看他这么坏的脾气,有拿家小姐受得了他,我留着他祸害我一家人就够了,不要误了人家女儿。再说他长到现在,也没见他对男女之事上心过,对女人的认识怕是还停留在他奶娘的阶段,怕是觉得搂着狗睡和搂着女人睡没分别吧。好好一个皇族,整天不是上房揭瓦堵人烟囱,就是欺负家里的仆人,尽做些不入流的事,这样的孩子,除了长了张骗人的漂亮脸蛋外怕是没什么可让人喜欢的地方了,讨厌他的人倒有一大堆。皇兄我老实跟你说吧,有时我真想把他当女儿嫁了算了,偏偏找不到要他的人,所以您跟我说他的婚事什么的都没用,您就不用操这份心了……”

晋王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自以为越说越可悲,足以打消皇帝的念头了,却见他眼睛越来越亮,到最后简直两眼放光,还没等自己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打断自己。

“那么,如果有人真心喜欢你家泉儿,为了他十年间守身如玉,甚至拒绝了朕的指婚,这样的人,十四弟愿意将泉儿交给他吗?”

晋王被皇帝眼里的光灼得全身发烫,不由地心潮澎湃,感慨万千。对于他来说,皇帝刚才的话就象灯塔般明亮而遥远,不可能吧,这世上真的有那种人存在吗?十年间守身如玉,多好的女孩啊,会喜欢泉儿那个绣花枕头?泉儿他娘啊,这是你在天有灵降下的福音吗?想着想着,悲戚之情油然而生,前面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世,却因为始终与三儿子难以相处而在外自立门户,偌大一个晋王府人丁稀少,自己也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虽然身为皇族终身富贵,但就这一件心事始终难了。如果真能就此机会成就一段姻缘,那有何尝不可呢,泉儿迟早会娶妻生子,早些与晚些又有什么区别?

皇帝在一旁,看晋王的脸色越来越松动,知道这种事情打铁要趁热,忙在一旁补充道。

“那个孩子的人品,我绝对可以保证的,十四弟你可以放心。而且那个孩子和你家泉儿的渊源颇深,听说曾住在十四弟的晋王府旁,你和家做了两年邻居的,虽然后来搬走了,但始终对你家泉儿念念不忘。据说在今年的春日祭上,那孩子就在大庭广众下送给了你家泉儿一只写了情话的巨型纸鸢,多有心的孩子啊。”虽然后来听说被一口气踢掉所有选手爬上竹塔的泉儿从半空中扯了下来,连同竹塔上的锦旗一起撕得粉碎,可惜可惜,那叶家男孩的定情物,我也想要啊。皇帝边在心里小声默念着后半句,边抬起头来仔细打量眼前晋王的表情。

“邻居?有此事吗?那是哪一户人家?”晋王很明显只被前半句吸引了,在那里努力回想,王府附近都是一些小户人家,记忆中没几家与王府往来过。

“是从荣州来的叶家。”皇帝在一旁适时地添上话,“据说在老家是做木材生意的,后来因为荣州大火烧掉了一半的森林,才会搬来昭邑,靠做一些小买卖为生。”

“哦哦,是那家啊,他们已经回到京城了吗?”晋王恍然大悟,酷爱狩猎的自己不常在家,所以对邻居的印象不是很深,但那家人曾救过泉儿姓名的,所以有些记忆。印象中叶家的一双儿女长得非常出众,尤其是那男孩,不过那姐姐也是出类拔萃的美丽,和泉儿配在一起倒不失为一对璧人。

“叶家因为有功于朕,已得到朕的封赏,所以在门第上泉儿也不算太‘下嫁’”。

“哦哦,这样啊。”“下嫁”二字从晋王耳边滑过的时候,他起初是楞了一下的,但转念一想应该是刚才自己跟皇兄诉苦说恨不得把泉儿当女儿嫁了,皇兄觉得这个比喻方便就拿来用了吧,也就没太在意。缘分自有天注定,但没想到自己会和泉儿的救命恩人成为亲家,加上又是天子撮合,晋王越想越觉得这姻缘来得妙不可言,心里一激动,便上前跪倒谢恩。

“感谢皇兄成全,一切还仰望皇兄做主。”

皇帝忙上前扶起晋王,两眼噙着热泪,紧紧抓着晋王的双手,

“十四弟啊,感谢你了了朕一件心事啊。”

“皇兄,我才要感谢你,给泉儿成就了这么一桩好姻缘。”

“十四弟——”

“皇兄——”

之后两兄弟抱头痛哭,涕泪交加自不在话下。

 

酉时,晋王在养心殿用完晚膳,又听皇帝聊了一会家常,便带着满脑子叶家的好话晕晕呼呼地回府了。正是宫里的掌灯时间,一串串樱红灯笼缓慢而温顺地渐次在晋王身后亮起来,把他远去的背影晕得暧昧而悠长。皇帝站在养心殿门口,目光沿着那灯笼接成的红线迤俪而去,直到太监们把殿内各个角落都点上灯,烛火皎皎,照得殿内宛如白昼,他才把目光从那幽暗的明媚里抽回来,重新回到了明亮的真实下。

他走到桌前,把那册折子慢慢翻开,在充足的光线下再次意味深长地端详,嘴边漾起肆无忌惮的笑纹。

“既然种下了因,就要给我结出漂亮的果实哦,接下来,可全靠你自己了,千。”

明黄的烛火下,密折上的几行小楷工工整整:

“弘熙十年正月十八,第一百零六次春日祭

“最佳纸鸢属主与竹塔锦标得主:晋王府三公子靳泉(其纸鸢由瑞国公之子叶千秋所赠)

上书:泉,我回来了。千”




 
米那修 @ 2007-03-13 15:58

大景朝建国一百多年,不管是在风雨飘摇的开国初期,还是在如今国泰民安四海升平的弘熙盛世,京城昭邑都是一如既往的热闹。昭邑所在的锦州,取国姓“靳”之音,虽不象出产铁矿稻米的镐州,粟州般地如其名地生产绸缎,也不如辽州那样幅员广阔,但却成为云景十六州里最繁荣的一个,这还多亏了这里天生就爱闹腾的百姓。

昭邑人爱热闹天下皆知,加上京城又是鱼龙混杂之地,上至皇亲国戚官员大臣,下到凡夫走卒三教九流,都窝在着小小的地盘里。内城外城虽富贵有别,但日日待在这山不见高,水不见深的人工城池里,难免会生出狭窄憋闷,无体难伸之感。所以但凡遇到大小节日,全城无不如脱缰野马般尽兴狂欢。不过一年到头的节日毕竟屈指可数,嫌闹得不够的昭邑人,便又巧立了许多名目,隔三差五就弄个祭祀庆典出来,恨不得日日都如节日般歌舞升平才好。就象如今元宵节刚过,人们还来不及取下花灯,便又要为即将到来的春日祭准备纸鸢和竹塔了。

春日祭有两大风俗,放纸鸢和爬竹塔。这些对于百姓来说很容易筹备的迎春风俗,到了有钱人那里,就和京城里的任何节庆一样,成为比阔显摆的又一场竞技赛。制一只纸鸢不难,但若想又抢眼又禁风,除了用上好轻薄的丝绸和柔韧的钢骨做底,还要经过工匠的巧手,用细如发丝韧比银铁的天蚕线精心缝制,再经过十几天的攒线,上色等繁琐工序,一只具参赛资格的纸鸢才算大功告成,如此成本小户人家是无论如何都承受不起的,所以每年得第一的纸鸢,大多出自大富之家,比如富甲天下的锦绣之家——莫家。而爬竹塔需要身手矫健,眼明手快,因此每年在一百多位选手中脱颖而出摘得塔顶锦旗的,无一不是来自尚武的官宦家庭,比如去年的得主就是京城禁军统领曹将军的家臣。这纸鸢和竹塔,原本只是两件平常的什物,到了一百多年后的如今,却被一群盲目的人视为财富和军权的象征,为此每年不惜工本,争抢地不亦乐乎。

财富和军权,人人都象据两者为己有,但不是每家都有那样的实力和胆量。明眼人一看既知,天子脚下,只据其一已如伴虎入眠,指不定哪日就会因此逆了皇帝的龙鳞而惹来无妄之灾,前朝的上官太傅,据说就是因为富可敌国招来了太上皇的嫉恨,后来全家被贬为庶民流放边疆,上官家当时才六岁的独身女被卖入妓院,从此明珠蒙尘。而当今的弘熙皇帝,听说也在民间拥有众多的耳目,大到军国民生,小到街头逸闻,无一不晓。在青天白日下取得春日祭的两项头筹,如此招摇,想来传到皇帝耳里,怕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吧。就连当朝元老,权倾朝野的洛丞相,也只是在这祭祀上露个面,点到即止,任由那些不明就理的大小家族争得头破血流。真正富贵得势的人,是不屑于做这种面子文章的,因此每年的春日祭虽然热闹非凡,却象是没烧开的水,只在面皮上滚一圈,气势足,底子下还是波澜不惊。春日祭从开国起一共举行了一百零五次,但获得冠军的家族名字加起来不到二十个,而同时得到那两样冠军的,则一次也没出现过。百姓瞧着无趣,皇族看了笑话,这年年办的祭祀,也就少了些必须参与的理由和期待,渐渐形同鸡肋。

直到今年春天,那两个新鲜名字携着风,从蔚蓝的晴空跌落,镶着光晕深深嵌进众人齐齐放大的瞳孔里。春日祭便忽然成为了某个热门事件不得不提到的关键词,一传十,十传百,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在这之后,一溜快马挟着黄色的匣子,从偏僻的南门闪入,沿着狭长的甬道渐渐消失在红色宫墙的最深处。

时值仲春末,皇宫里桃花开得正艳,灼灼其华,不胜其美,所到处红絮翻飞,层林尽染。

养心殿,大景朝皇帝靳云用手架着头,耷拉着眼皮意兴阑珊地翻着手里的折子,飘忽的眼神不小心溜出窗外,正撞上满眼汹涌而来的桃红柳绿,入眼欲醉,绯思绵绵,不由就犯了春困。一个呵欠过后,架着的头眼看就要从手里滑下来了,另一只手却还在行着皇帝的本分机械地翻着奏折。正翻到今日密探送来的折子,薄薄一小笺,躺在黄色的锦缎匣子里,旁边放着一把刚打开的锁。

皇帝瞅了一眼盒子就提不起什么兴致了,恹恹地取出来,不以为意地扫了一眼。若那装盛的盒子是红色封皮,他的态度不会这么怠慢。哪知一眼过后,眼珠子便不会转了,正往下掉的眼皮刷得一声停在了正中间,进而被使劲往上撑,好方便那快要脱眶的眼珠去瞪那凑到鼻子跟前的折子。

笔迹未干,浓重的墨香就近钻进鼻孔,与先前的花香在脑门上打个照面,两种味道一搅合,皇帝鼻子一激灵,一个的喷嚏破面而出,把正在旁边侍读的叶妃吓了一大跳。

叶妃虽是新近入宫,却象早已深谙后宫规则般,脸上带着处变不惊的微笑,躬身上前递出一方锦帕:

“这几日春寒未消,皇上您可要多添些衣物,小心保重龙体才好。”

皇帝忙接过锦帕,掩上脸时忽然想到刚才光景,不免觉得尴尬,干咳两声算是解围,心里直夸叶妃识得体面。当初自己还担心她出身庶族恐怕难以适应宫中繁杂的礼仪。哪知她冰雪聪明更胜一般大家闺秀,才进宫一个月已左右逢源,从太皇太后到最底下的太监宫女,无一不夸叶妃好修养好学识。他见叶妃如此得人心,不由对她更为宠爱,不仅追封她过世的父亲为瑞国公,她唯一的弟弟也被嘉封为户部侍郎兼御前行走,五年后承其父爵位,赐瑞国府官邸。就这样皇帝还觉得不够,若不是后来洛丞相进言不要对叶家太过专宠,他恐怕会立即为叶家再谋一件皇族亲事。

而这一切的殷勤,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叶妃,仔细追究起来却是别有深意。

因为从一开始,让皇帝惊为天人的,就不是叶妃,而是她的双胞胎弟弟。

而叶妃,只是恰好拥有和其弟相仿的倾国之姿,又身为女儿身,才可以被皇帝用名正言顺的理由纳为妃子,作为移情作用的替身。

叶氏姐弟,虽容貌相同,性格气质却天差地远。

一个清逸脱俗,一个诡谲妖魅。

这两种美其实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大景朝的弘熙皇帝,似乎更偏爱后面那种。

而且因为后者与生俱来的禁忌味道,愈发诱人遐思,沉迷不能。

“令弟若为女子,就算让我割半个江山来换也甘心啊。”

“每次传唤,令弟总是再三推脱,说什么身体欠安面容憔悴怕扰了圣颜,其实以另弟的姿色,就算再病上十分也是美如西子吧。”

“就算不能常伴左右,能让朕经常在宫中瞧上几眼,也是美事啊”

“阿弥,你就不能再去和令弟周旋周旋,只要他愿意,就算是公主我也可以指给他。”

这样的长嘘短叹,皇帝在叶妃面前说了不下百次,而叶妃每次听罢,总是先笑着推委:

“只怕千儿受不起皇上这般错爱,他自七岁起,心里就已经有人了。”

皇帝如果还想进一步询问,叶妃就会扑地一声跪倒,仰面而视,秀眉轻颦,一双美目眸光流转,盈盈欲碎。

“臣妾知道自己姿色比不上千儿,蒙皇上不弃才能常伴君侧,皇上的大恩大德,恐怕叶家今生今世也无以为报,臣妾曾对天发誓,若能实现皇上的心愿,让千儿变成女子代替臣妾服侍皇上,臣妾就算死也甘愿。臣妾只恨自己诚意不够,无法感动上天,如今就请皇上赐臣妾一死,遂了臣妾的誓言罢。”

皇帝一听这话,魂都吓没了,哪里还敢再追问下去,想来那叶家男孩的态度只会更坚决,于是这指婚之事才不了了之。

不过今时今日,老天显灵,送来了一道密折,给以前没了下文的事情,添了前因后果。

皇帝掂了掂手里的密折,又深深地望着叶妃几眼,当日憋在肚子里没问出的话,轱辘了一圈终于找到了出口。

“原来如此啊……”

叶妃被皇帝那越来越弯的眼睛盯得浑身不自在,密折的内容,她不看也能猜个七八分。能让当今皇上如此感兴趣的事情,毕竟不多。

话不必说破,意在言表已入木三分,老天既然存心撮合,也免了自己夜长梦多的思量。

反正打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这个而来的。

一抹淡得不着痕迹的笑,随嘴角轻轻扬起,象新月般皎洁无痕。

于是低下头来,袅袅婷婷地躬身拜退。

“臣妾身体忽感不适,能否先行告退。”

皇帝正有让叶妃回避的打算,于是大手一挥,欣然应允。

而叶妃在跨出养心殿外殿门后,就听见身后传来太监那拉得又尖又长的声音

“宣,十四王爷上殿——”




 
米那修 @ 2007-03-13 15:54

[序]

公子泉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有段日子,非常喜欢荡秋千,至于原因,则因为年代久远,不记得了。

王府后院有一棵千年老树,他曾叫仆人在上面结了架长长的秋千:两根结实的黑麻绳仿佛树精的胡须,从高高的树冠上颤悠悠地垂下,于最低处再系上一条板凳,就成了一架野趣盎然的秋千。仆人们都觉得这秋千实在简陋得危险,都跪着求他不要玩.他拨开那些匍匐在地面上的脑袋,执拗地一屁股坐上去,发现这东西竟然平稳得很,两腿一扑腾,视野便一前一后地晃动起来。扬起与下坠交替闪动着新鲜的画面:初夏青翠欲滴的树叶,树隙间漏下的光荫,触手可感的清风揉起的一圈圈海藻般荡漾的头发,还有脚底下那一个个面如土色的人脸。他大笑着从他们头上一一掠过,每经过一次,那堆头便缩回去半分,发出一阵阵惶恐的尖叫。他觉得这实在是有趣得紧,便荡得更高。绳子在他的策动下,与地面的夹角越来越大,象上天赐予的一对翅膀,一点点挣扎着奋力向上,他把这对翅膀抓在手里,一个夏天都不肯放。蔚蓝的天空近在眼前,似乎只要在往前一点,便能融进那柔得化骨的一片蓝里。脚底悬空的感觉如此真切,每一次腾空都给了他飞翔的预感。于是他想,如果自己就这么一直荡下去,在到达最高点的时候。

会不会真的就飞起来了?

小小的野心犹如甜美的毒,每一次秋千与天空的交会,他都甘之若饴。从日出到日落,太阳擦着秋千荡漾的的圆周呼啸而去,星子镶嵌在秋千飞翔的美梦里,而他的双手只要还能牢牢抓住两边的绳子,这种在半空中循环往复的生活似乎就没有终结。可是,为什么,他都这么努力了。

还是无法飞翔。

有一天,当他脚下的板凳划着完美的半圆,从老树左手滑到右手,在绿意葱茏的拥吻里如鱼得水时,忽然发现

自己用脚画的这个圆,似乎永远也不能成为完整的圆呢。

就算荡得再高,也只能重复着先前的轨迹,恭顺地服从重力的安排,在有限的空间里自以为是地来去,孰不知每一次到达的最高点,都只是为了制造更快速的下坠罢了。

荡得越高,掉得越快。

抬头望向黑麻绳遥远的另一端,粗壮的树枝上勒着两条细痕。一个夏天的拉拽,不损其枝繁叶茂分毫,小小年纪的他忽然就明白了。

秋千原来是有“心”的。

但却是世上最口不对心的东西。

不管如何折腾着向上,如何叛逆地逃脱,最终也无法舍弃自己的心。

一辈子喧嚣闹腾,不甘寂寞,到头来欢愉散尽人去楼空,留下来陪伴自己的,也只有那个最初悬起自己,一直支撑着自己,给了自己梦想却永远也不让它实现的,一辈子围着打转,一生也逃不开的“心”而已。

如果是这样,倒不如一切都不要开始,让一切回到原点,各归其位,安于平静。

不会荡起的秋千就不再是秋千了。

但没有秋千,自己的童年也一样过。

自己的人生,也不会损失什么。

也许吧。

 

夏天刚过,公子泉便让仆人把那架秋千拆掉了。两条黑麻绳被拿去拉车,当秋千时被拉得笔直的线条,现在绕着马的脖子一圈圈全失了样。在空中待了一段日子的板凳重新下地,但坐起来似乎没以前那么踏实了,于是被早瞧不顺眼的仆人扔进火房,劈开当柴烧了。而挂起秋千的那棵老树,也在两年后的某个似乎早有预谋的雨天,被一团闪电凑巧击中,在熊熊燃烧的天火中焚为焦炭。

 一切都象最初的起因一般不明不白,又以这种自然简单的方式消失得彻彻底底。以至于很多年后,当公子泉试图回忆,那个夏天有关秋千的起承转合,已无从追忆,无迹可寻。

如同脑海中偶尔浮现的,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突如其来的一抹笑靥,铭心刻骨,欲辨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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